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对于开展
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有关情况调查的函
供销科教函字〔2016〕2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供销合作社:
为深入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5〕11号),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的科学指导,更好地发挥系统职业院校的积极作用,经研究,决定拟就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调查,深入了解掌握各级供销合作社、系统各职业院校在教学改革、职教集团建设、校企合作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,以及对系统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内容
调查内容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2015-2016学年的职业教育工作情况。
二、调查时间
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负责职业教育的相关处室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。
叁、组织实施
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相关处室加强协调,组织系统所属各职业院校,认真填写调查问卷,汇总后一并报送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(见附件1、2;表格下载地址:丑迟迟辫://飞飞飞.肠丑颈苍补肠辞辞辫.驳辞惫.肠苍/教育培训栏目)。
联系单位: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
邮政编码:100801
联系人:王强
联系电话:010-66050617&苍产蝉辫;
电子邮箱:2234461794蔼辩辩.肠辞尘
附件:
1.省(区、市)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调查问卷
/UploadFiles/Article/2016/8/201608241402384372.doc
2.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调查问卷
/UploadFiles/Article/2016/8/201608241403083408.doc
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
2016年8月18日